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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源市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!
作者:    发布于:2022-07-06 19:37:4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 

      凌源市作为北通辽沈、南接京津的辽西门户重地,拥有5500年的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及丰厚的历代文物、文化积淀,文博事业承载着重要的时代重任和历史使命。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,目前凌源市综合博物馆楼馆已就,在筹集陈列布展资金缺口的同时,亟需弥补馆藏缺口。为进一步丰富馆藏,力图更全面、直观、具体地展现凌源历史遗迹与原貌,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和收藏等法律法规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馆藏、馆展文物。

特此公告如下:

     一、征集范围

     征集范围包括凌源地区从古至今遗存、遗留、发现的具有较高收藏、鉴赏、展示价值的历史文物。

      二、征集类别

     (一)历史文物。主要包括新、旧石器时期的石器、骨器等,及其后历代石、陶、玉、青铜、木漆等器皿、器物,和石刻、造像、书法、篆刻、绘画、工艺美术、图书资料、照片、古钱币等。

     (二)革命文物。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,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凌源籍(或曾经在凌源工作、生活过的外籍)革命烈士、劳模、名人、主要领导等使用或留存的实物、文献等,如任命书、奖状、奖章、手稿、照片、珍贵文件、信函、重特大事项的记载文本、用过的物品等。

      三、征集方式

     (一)捐赠。鼓励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、特别是凌源籍人士亲自(或委托他人)积极捐赠相关文物,所有文物捐赠后,经专家鉴定合格即获得入展资格,登记造册,永久保存。市博物馆将向捐赠人颁发相关证书,并安排适当方式予以展出,展出时标明捐赠者姓名。经专家鉴定未获得入展资格文物原物奉还。

     (二)暂存。文物持有人也可以借展形式参展,经协商签订借展协议书,在议定时间内由馆方代管,设立专柜布展,到期退还。

      (三)移交、追回。对于国家部门在查处案件中收缴、罚没的凌源出土的文物依法依规移交收归馆藏,其他仍在域外(国外或国内)博物馆或相关机构、藏家展出、收藏的文物,依据相关法规采取追回等方式收归凌源市博物馆展出,请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。

      四、其他事宜

      时间:本公告长期有效。

      联 系 人:

王女士电话:13942166015

李先生电话:15542120511

欢迎您垂询,并致崇高的敬礼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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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主办:凌源市哥们传媒   全案策划:凌源东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